政府公布二○一二年立法會和特首選舉的本地立法建議,最富爭議性的議題首選參選超級區議會議席的候選人,最少要獲得十五名民選區議員的支持,才能取得「入場券」。立法會絕大多數政黨及民間組織皆批評建議不利中小型政黨參選,實際上也不利於多元普及的民主政治發展。
現實而言,擁有不少於十五名民選區議員的政黨政團全港只有四個,重要政黨如自由黨與公民黨也不足提名人數,遑論更細一些的小型政團,所以政府的建議一出,輿論的焦點集中於提名門檻。
客觀而言,就連建制派也不滿意政府的建議,倘若計入選舉經費上限定於六百萬元,整個安排明顯予公眾感覺只有利於大黨或有商界背景的政團,政府似是有意無意間排擠中小型政團參選。
至於為數高達一百六十三名無黨派或其他背景的獨立區議員,即使想參選也只能望門興嘆。雖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認為可尋找夥伴組隊參選,但在政治上卻極不現實,相信此情況不會出現。
有議員揶揄政府的建議會令參選人傾家蕩產也未必選得上,始終全港不分區,面對三百多萬選民搞宣傳拉票,加上義務隊及助選團的支出,幾百萬的選舉入場費令絕大多數有心人被嚇怕而卻步。
比較合理的安排,應該把提名門檻降至十名民選區議員,則多數中小型政團亦有望取得「入場券」,而選舉經費上限下調至二百至三百萬元,由政府大幅增加選舉資助,以鼓勵合資格的區議員參選。
選舉應該平民化而非貴族化,應該鼓勵多元政治文化。通過社會的廣泛討論及立法會的共識,修訂政府的建議,是合理合情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