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利奧化學製藥停牌期間懷疑無牌生產藥物,加上青少年「潮物」有色隱形眼鏡原來不受法例監管,再次揭示衞生署監管形同虛設。有關注醫療政策團體批評衞生署遲遲未有立法規管有色隱形眼鏡等醫療儀器本已難辭其咎,到有視光師團體指出監管漏洞仍未肯交代醫療儀器法例具體時間表更不能接受;至於藥廠問題接連發生,有藥劑師則指執法不嚴是導火線。
衞生署於○四年底推出自願參與的醫療儀器列表制度,鼓勵供應商自律受監察,但醫療政策評議會召集人郭家麒指出,歐、美、澳洲及日本等許多國家已經設立醫療儀器規管制度,可是本港遲遲未有立法,而自願參與的醫療儀器列表制度已完成審批的儀器只佔醫療儀器總數偏少比例,證明制度缺乏約束力,形同虛設。
郭又斥,隱形眼鏡直接接觸眼睛竟未能如牙膏、洗頭水等日用品須註冊及被監管銷售,更加是匪夷所思,他提醒,在當局欠缺具體的立法時間表前,市民應自覺在取得視光師或眼科醫生意見後才決定佩戴有色隱形眼鏡。
除了有色隱形眼鏡外,關乎市民健康的藥廠事故亦不斷發生。去年揭發多宗藥物事故後,衞生署曾提出多達七十五項建議,以提高對藥物生產的規管水平,但仍有藥廠違規。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批評藥廠事故未有因而減少,足證現行法例對藥廠阻嚇力不足,其中最大原因是當局對違規藥廠罰則太低,從來未有藥廠被吊銷牌照,極其量只是停牌,若干日子便施施然復牌,今次竟有藥廠停牌期間製藥,更是極大諷刺,若當局有心遏止問題,應向一再犯錯的藥廠加強罰則,勿畏首畏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