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證過期「四宗罪」
被捕私家車司機姓曾(廿七歲),報稱為推銷員。他向警方聲稱私家車一個月前從二手車行購買,僅辦理了轉名手續,其他保險、行車證等仍未辦妥。昨晨七時許,曾獨自駕駛該輛白色私家車,沿元朗公路往屯門方向行駛,途經博愛醫院附近落斜彎位時,突然失控自炒,右邊車頭剷埋路邊石壆停下,車頭泵把刮花,其他路過司機發現報警。
警員抵達時發現曾的神志迷迷糊糊,目光呆滯,對於警員的盤問十問九不應。警員細看之下,見其鼻孔染有白色粉末,懷疑「索K」後駕駛出事;警員並發現肇事私家車的行車證已過期一年,遂以在藥物影響下駕駛、藏毒、沒有有效行車證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四宗罪將司機拘捕,並召救護車將其送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