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淫案 少女自爆曾藏毒

【本報訊】中年司機涉嫌藉詞驅鬼誘騙少女三度性交及兩度強姦案,控方昨日於高院傳召女事主X作供,她在庭上「自爆」,首次上被告住所做所謂的「驅鬼法事」後,因為感到不開心,結果拿了被告給她的二百元買毒品。她今次作供,是獲律政司承諾不起訴她涉嫌藏毒罪。

獲承諾不起訴始作供

現年廿歲的X作供時頗為緊張,當說及遭性侵犯細節時,不時聲音抖顫。她表示在去年二月透過弟弟一個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周錦華「華哥」(五十二歲)。被告甫見面便說她背後有鬼,所以他們才會認識,後來被告來電,叫她上被告天瑞邨住所做法事驅鬼。X因怕鬼遂赴約,抵達後被告開始替她做「法事」,只見他上香,然後雙手合十做手印,口中唸唸有詞,右腳同時跺地。之後被告叫她戴眼罩,並脫去她衣服在她背部寫字,最後與她性交。

事後被告更硬塞了二百元給她,要她守秘。她為此感到不開心,離開後遂將錢拿來買毒品。之後被告兩度再找X「做法事」及事後給錢。由於她覺得很醜,又聽聞被告有朋友是黑社會,所以一直沒有報警。

至於兩次強姦事件,X最初只述及去年九月八日被告接載她往舊公司取薪金及一輪「遊車河」,最後載她到屯門龍鼓灘附近一偏僻處,在車上將她強姦。至於另一次她在被告家中遭強姦的情況,則在法官批准她於庭上重讀其警方供詞後,始能順利說出。而她在兩次遭強姦後,終忍不住致電朋友哭訴及告知男友,最後報警。

案件編號: HCCC 8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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