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入懲教署廿八年的一級懲教助理員,去年十月八日休班時於懲教職員會所內附設的夜總會內,向年輕女侍應摸手及拍臀輕薄,早前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於觀塘法院判刑時,嚴斥被告行為可鄙,毫不尊重女事主,現招致身陷囹圄也是咎由自取。法庭原應對他重判,惟考慮與他結婚十三年的妻子剛接受乳癌手術,決定網開一面,僅判他入獄兩周,讓已還押兩周的他能即時出獄照顧妻子。
已婚的五十歲被告李家文,事發後已遭停職,他聞判時一直低頭,神情憔悴;而到庭旁聽的被告妻子,聞悉裁判官所言後忍不住落淚。辯方求情指被告是經濟支柱,定罪後失去工作及退休金等,而妻子又患癌,令家庭雪上加霜;另外身為懲教員的他,收押期間遇到相識同僚更倍覺難受,現已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KTCC 316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