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三年「穩守期」
若有中學自願減開一班中一,未來三年全校累計減開三班,本要被削減六名超額教師,新方案讓參與學校全數保留六個超額教師教席,即使有超額教師自然流失,校方亦可補聘。
第四至第六年「封頂期」
若參與的學校無超額教師自然流失,在此階段將累計有最多八至十二名超額教師,學校仍能全數保留超額教師,但期間若有超額教師自然流失,不能補聘;反之,若人手有流失,學校最多只能保留六個超額教師,除非出現科目與教師錯配,再另作安排。另外,增設兩個供教師晉升的高級學位教席。
第七至第九年「瘦身期」
參與的中學每年需向當局歸還兩個教席,但「還位不還人」,即若有中學一直沒有教師自然流失,當局仍不會削減超額教師,但或需凍結兩個新增高級學位教席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