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涉嫌狂斬偷情同居女友一百五十刀致死案,女死者的前夫及生前僱主先後出庭作供,控方又開始在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的錄影會面影帶,由被告親述案發經過。被告指,死者是他最愛的女人,兩人的感情原本「好真好實」,但自他回內地治療手傷後,死者另結新歡和「發經理夢」,臨死時也不肯透露與誰偷歡,他才會用刀斬她。
四十歲被告梁耀強於去年九月十三日被捕後說:「人就係我殺嘅,係佢激到我咁,佢講極都係咁」。警方後來與他進行錄影會面,期間他透露自己於○七年在內地認識死者楊秀瑜,開始同居。他說兩人曾經山盟海誓,來港後會同甘共苦。
被告指,他來港後於工作期間弄傷手,為慳錢返內地求醫,死者卻質疑他獨自回鄉「溝女」及吃喝玩樂。他又指死者到便利店工作後,「成日發經理夢」、「見錢開眼」、「水性楊花」,並在他回內地治療時已有新歡,但他不知道對方身份。
被告說,他每日一早準備早餐,幫死者穿衣服、煮飯、洗衫,甚至晚晚為她「捽」腳,待她很好。他說:「其實我好鍾意阿瑜,佢亦好鍾意我,我哋呢段感情好真好實,但突然殺出個程咬金,佢成日發經理夢,佢識得幾多個男仔?臨死嗰刻都唔講。不如做雞。」
按被告所述,死者當日凌晨一時才返家,死者見他拿出避孕套「罪證」便向他說:「咁叻!你依家做埋垃圾佬?我同你做、同邊個做,都唔使戴套㗎啦,你知我戴套咩?」被告指死者「想攞啲色相玩吓博升職」,死者不認。兩人吵了一輪後,被告喝了酒睡覺。死者其後說:「我家吓鍾意大肚」,被告「火起」拿刀斬死者。
被告斬了幾刀後,曾向死者說:「既然咁樣,我送你去醫院,反正我都死。」但死者卻說:「我依家咁樣,死都無人要,我淨係掛住個女,索性斬死我算數。」他指因死者「牙尖嘴利」才繼續斬。被告事後回鄉,打算「自行了斷」和見父母,後來家人勸服他回港自首。
據死者前夫陸偉杰供稱,死者當日凌晨五時許致電他,透露她與被告吵罵,期間她說要分開住,被告則情緒激動並揚言要跳樓;被告後來一度離家,後又致電她說無錢和想多住一晚而返回家睡覺;死者說她當時「好驚」,但因被告當時無出手打人,陸未有報警。陸於早上打了四、五次電話,都聯絡不到死者,被告後來接電話說死者已上班,陸當晚接獲死者死訊。
按控辯雙方同意案情,警方於案發當晚找到被告的女兒,取得案發單位鎖匙開門入屋,發現死者倒臥屋內及已無生命迹象。警方其後先後向小巴司機陳北勝和被告索取DNA樣本,並送交化驗所,與現場發現的避孕套的DNA樣本作比對。
案件編號:HCCC 9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