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專家曾確認次被告為「坐館」

【本報訊】警長涉利用妻子經營的報紙檔,定期收取黑社會坐館賄款,案件續審,控方昨傳召警隊的黑社會專家作供。專家供稱,綽號「崩嘴」的次被告潘偉業,於○七年曾透露自己已被內定為「和X和坐館」,但因上任坐館有官司纏身而要延遲移交儀式,該社團一名元老於去年舉殯時,次被告在靈堂主持大局,專家當時在閒談之間確認對方「坐館」身份。

警隊偵緝警署警長鄺新強,昨以專家身份出庭作供。他指,他的工作範圍包括透過會見各「堂口」的「坐館」及臥底探員,以收集社團活動趨勢,「和X和」自三十年代成立後,在香港非常活躍,而該社團中「坐館」為最高決策人,自○四年起,每三年一任。

鄺表示,他駐守沙田反黑組時,得悉「崩嘴」於九○至○八年間先後活躍於葵涌及荃灣區。○七年一月,次被告因一宗槍擊案被捕,鄺前往海傍警署,與次被告首度會面,以了解對方的個人背景及選「坐館」的資料。次被告當時不肯錄取口供紙,只願意口述背景,鄺因此無警誡次被告。

於社團元老喪禮主持大局

鄺續指,次被告透露於○六年六月被內定為「坐館」,該社團當時已選出兩名「揸數」,但因應屆「坐館」有官司纏身,該案安排於○七年二月在區院審訊,移交儀式要待該案審結才進行。

鄺稱,該社團元老「尤伯」其後病逝,於○九年一月舉殯,鄺被派到場視察該社團有否違法張貼黑社會標語,鄺當時見次被告在靈堂打點及主持大局,與次被告交談後,確定他為「和X和坐館」。

鄺在辯方盤問時承認,鄺與次被告在海傍警署內對話時,彼此早有共識,該次對話的內容不會作檢控用途,鄺在對話中成功向次被告套取資料,而靈堂內的對話,雙方也只屬閒話家常,不是用作蒐證,鄺也沒有警誡次被告。

控方昨又傳召數名曾與首被告潘國球一同駐守荃灣新界南反黑組的警員作供。他們指,警方於八九年懷疑「崩嘴」一幫曾涉及一宗有人被淋火水勒索的案件,並拘捕「崩嘴」及另一涉案人士,但事後沒有就該案提出起訴。

案件編號:DCCC 4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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