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圖書館助理拍女生裙底

沙田公共圖書館男助理員,乘工作之便,在書架前蹲下及用相機偷拍女學生裙底照。惟他在偷拍期間開了閃光燈,遭一名暗中監視的女讀者當場揭發和送警究治。警方在他的相機記憶卡內發現四十二張裙底照,涉及十五名女子,並控告他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被告昨在沙田法院認罪後,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九月卅日判刑。

裁判官斥責被告說:「人哋去圖書館,完全唔會諗到嗰度啲職員會做啲咁嘅事!」裁判官認為,案情比其他拍裙底案嚴重,雖無證據顯示其他裙底照都是在沙田圖書館內拍攝,但被告在一段時間內反覆犯案,加上被告工作和犯事地點都在圖書館內,即使被告初犯和認罪,也不會批准被告保釋,在判刑前會索取勞教中心、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廿二歲被告洪振昇,承認於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在沙田公共圖書館內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即偷拍一名十九歲女學生的裙底春光。

案情指,事主於當日下午約五時十五分,在該圖書館的書架前看書,一名姓張的女讀者留意到被告形迹可疑,暗中監視。被告先走近事主身邊,再蹲下取出相機,放在事主裙底,其後閃光燈閃了一下。張立即大聲喝斥,上前截停被告及報警。

警方拘捕被告後,在其相機的記憶卡中找到合共四十二張涉及十五名女子的裙底照,最後一張裙底照的主角正是事主。被告在警誡下指所有裙底照均是他在貪玩下拍攝,但聲稱已忘記拍攝地點。

另男生女廁偷拍判感化

辯方求情稱,被告已認罪和後悔,他於事發後一度失業,後來找到超級市場的工作,惟因工作環境太多人,害怕自己會把持不住再犯,現已改行做實驗室助理,月入五千元,顯示他真的有心改過自新,望可給予機會輕判。

另外,已升讀大學的十九歲青年趙子樑,於今年一月廿五日,在他當時就讀的屯門區名校保良局董玉娣中學內,尾隨女同學進入女廁,並用手機偷拍對方如廁,被校方揭發。趙早前承認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屯門法院昨判趙感化一年。裁判官更寄語被告要努力讀大學,不要再犯事。

案件編號:STCC 4841/2010&TMCC 282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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