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維修激到阿伯企跳

全港首批居屋何文田俊民苑,昨晨一名老戶主不滿窗台壆位被拆除,情緒激動,攀出棚架阻止工人動工,又要求見記者及區議員投訴,否則跳樓,卒由便裝警員冒認記者爬出棚架展開游說,消防員亦坐在棚架上戒備,最後將老戶主救回屋內,並送院檢驗。

企圖自殺老翁姓郭(八十八歲),為俊民苑K座二樓一單位業主,與妻子搬入居住逾卅年。郭子為便於照顧年邁雙親,亦購下毗鄰單位居住。早前,屋苑業主立案法團開會通過翻新十二座大廈外牆,涉及約一千八百個單位,每戶攤分六萬至八萬維修費,涉及金額高達一億二千多萬元。

攀出棚架阻止工人清拆

據悉,翻新工程主要是更換外牆紙皮石,首階段工程在四幢大廈展開。期間,維修公司發現窗台壆位鋼根短小,會構成「即時塌下危險」,先斬後奏拆掉窗台壆位,業主立案法團向房屋署反映有關情況。不過,有業主認為屋苑從未有窗台壆位塌下,遂要求還原窗台壆位,惟被徵收一千元還原費,引起住戶不滿。

郭翁聞訊後,為免窗台壆位被拆後支付還原費,預早向業主立案法團和維修公司要求不拆窗台壆位,獲維修公司發信確認。他遂將確認信張貼窗門,提醒工人留意,以防萬一。

不過,昨晨十時許,郭翁突見房間窗台壆位被拆,大怒下攀出棚架阻止工人開工,並要求見記者及區議員投訴,更揚言要求不達便跳樓自殺。便裝警員遂冒認記者,爬出棚架勸他返回屋內,消防員也坐在棚架上戒備。十多分鐘後,郭翁終打消死念,由消防員救回屋內安全位置,其後送院檢驗。

房屋署發言人稱,若有關屋苑出現建築方面問題,房委會作為發展商會責成承建商跟進和承擔責任,但一般而言,任何建築或隱藏毛病在法律上的申索期限為十五年,俊民苑作為卅年前落成居屋,已超過正常的申索時效。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