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告《蘋果日報》誹謗

廣州電視台女主播張小莉上月在香港報章刊登聲明,怒斥《蘋果日報》失實報道,造謠她與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結婚,指「婚訊」純屬子虛烏有,澄清絕無其事。事件近日有新進展,張小莉已委託律師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要求高院向被告發出禁制令,以及追討懲罰性賠償。

四名被告依次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的總編輯鄭明仁。入稟狀指,被告於今年八月六日出版的《蘋果日報》中刊登了一篇誹謗原告張小莉的文章,該篇文章的標題是「廣州市委書記再婚娶女主播張小莉」,而被告於同日在《蘋果日報》網上版中亦播放了一段誹謗原告的短片,短片的標題是「女主播嫁高官 網民:貪錢」。

原告指,涉案的報道失實,加上《蘋果日報》於當日在同一版有其他相關報道,以及在《蘋果日報》網上版播出涉案短片,報道中的部分內容亦屬誹謗原告,原告因此要求高院向四名被告發出禁制令,阻止被告繼續用相同或類似的言論誹謗原告,並下令被告在《蘋果日報》網頁中刪除涉案的報道和短片。原告又向被告追討懲罰性賠償。

《蘋果日報》刊出涉案報道後,張小莉同日接受本港部分媒體訪問,她斥責涉案報道荒誕,她感到很憤怒,聲稱整件事根本不存在。她又表示,她與張廣寧從未私下見過面,亦從未採訪過對方,事件給她帶來極大困擾,更嚴重影響她的聲譽。她在《蘋果日報》有關失實報道「出街」後翌日,在香港的報章刊登聲明,指報道內容嚴重失實,以正視聽。

圖片加工 資料幾全錯

張小莉同時透露,涉案報道除了是謠傳外,連資料都出錯,除了她的祖籍資料以外,其他全部都錯誤,甚至連她的出生年月都不清楚,而涉案報道的圖片曾經加工處理。她當時已表明會訴諸法律行動,結果在上周正式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

案件編號:HCA 13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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