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國能昨日正式結束長達十三年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生涯,較正常退休年齡早了三年,在臨離任前自言任內問心無愧。他離任後可一次過提取近千萬元退休金,每月再支取五萬七千元長俸,並終身享有由公帑支付的醫療及牙科服務,轉職私人機構的限制比許多問責官員及高級公務員還要寬鬆。
香港法官名義上實行終身制,不設硬性退休年齡,但一般的正常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李國能在一九四八年出生,理應到二○一三年才達退休年齡,故他今次離任實為提早退休;而他離任前月薪高達二十四萬一千七百五十元,較首長級第八級高官還要高。根據《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他最多能一次過提取九百七十萬元退休金,然後每月再支取五萬七千元長俸。
如他選擇一次過提取較低的退休金,其每月長俸額將相應提高。他退休後仍可終身享有由港府或醫院管理局提供的醫療及牙科診療服務。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和《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李國能退休後終身不能在香港以大律師或律師身份執業,但轉職其他受薪工作或任命的限制卻比許多高官寬鬆。他在退休後兩年內受僱、自行從事業務、成為合夥人或公司董事,或在任何時間內再度受聘擔任公職,均須事先取得特首書面批准,否則可暫停發放退休金。
李國能出任首席法官前為御用大律師,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關係密切,兩人私人執業時辦公室設於毗鄰,並曾於八三年與李柱銘等以青年才俊團名義訪問北京,與中央領導人討論香港前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