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三歲女童不滿被母親沒收手機,持刀聲言要殺死母親案,昨在荃灣法院兒童庭判刑。還押兩周的被告聲淚俱下向裁判官表示,終於明白沒有父母的生活很辛苦,答應不會再作傷害母親的行為。裁判官參考過被告的感化報告,認為被告有悔意及反省,准她接受感化兩年,但須於明年一月再返法庭看進度報告。
被告昨在庭上哭訴,稱被收押的十四天,起居生活沒有父母照顧,覺得很辛苦,自我反省後,明白過去的行為不好,以後會幫母親做家務。她被裁判官查問時承認小學時誤交損友,入了黑社會,並曾遭人毆打,現已明白那些朋友只會帶給她傷害,答應裁判官會學習控制情緒,不會再作傷害母親的事,亦不想再被人譏笑她甚麼都要靠父母。
代表被告的律師昨求情時稱,被告其實很愛母親,感化官報告指被告並無暴力傾向,又指被告曾多次代表學校比賽,有廿二個優點,她被學校所記的三個缺點均是小學時犯的。
裁判官稱考慮被告認罪,亦曾作反省,准她接受感化,但明言若被告表現不佳,仍有機會被送返兒童院。
被告較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控方案情指被告本月十二日因母親拒絕把手機還她,與母發生衝突,被告更拿出刀指嚇母親,聲言要殺死對方,父親即從她手上奪刀,被告於是進廚房一手拿兩把菜刀,另一手拿牛肉刀,再次聲言要殺死母親,父親即上前制止並取去被告手上三把刀,事件才平息。
案件編號:TWCC 70007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