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莫財」青年相約到公眾泳池游水,期間合謀「撲水」大計,商量好一同在街上行劫,並在游完水後付諸實行,隨手拾起一支竹棍,從後扑頭搶劫一名深夜探男友的妙齡女子。三人得手後立即逃走,但其中一人遭一名見義勇為男途人擒獲而被捕,他再供出另外兩名同黨。三人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收押候判。
首被告吳啟揚(十六歲)並無前科,報稱建造業訓練學院的學生。
次被告關日峰(廿一歲),無業兼有多個案底包括三項盜竊、一項販毒、一項襲擊意圖搶劫及一項搶劫等,並曾有毒癮。第三被告黎永達(十七歲),無業,有刑事毀壞案底,並曾違反感化令。法庭先替兩名較年幼的被告,索閱教導所等報告,三人收押至九月廿日一併判刑。
案情指,廿一歲楊姓女事主於事發的去年十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半,前往上水探男朋友時,途經奕翠園及安國花園新邨中間,她看到三名男子坐在路邊,但無作理會繼續傾電話。
稍後,她聽到身後傳來急速腳步聲,未及轉身已被硬物扑中頭部,當時她尚清醒但感到頭有點痛。
她並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子手持一支兩呎半長的東西,夥同其餘兩男正向她衝過來搶手袋,她大叫求救,三男得手後即時四散,事件驚動一名男途人,他追截下成功擒獲年紀最小的首被告,並將對方交給到場警員。首被告向警方供出另外兩名同黨,警方其後在天平路找到女事主的手袋起回所有失物,並在半小時後於天平邨拘獲其餘兩名被告。
三人向警方表示當晚一同到上水泳池游水,由於大家都是「莫財一族」,商量好在游水後打劫。游水後次被告先回住所取了兩個口罩給自己和首被告佩戴,第三被告則戴帽掩臉。他們先到公園,等了半小時仍未找到目標,於是轉到附近梧桐河一帶,隨手在路邊拾起一支竹棍,並向途經上址的女事主扑劫。
案件編號:HCCC 10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