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劏房樓下滲水跳掣

政府未就劏房立法規管,令到市民飽受困擾。嚴女士為旺角廣東道一個唐樓單位業主,自從去年上層單位「一開四」改為套房出租之後,天花與牆身即有滲水現象,今年的情況更急速惡化,電力系統更曾跳掣,被迫搬至親友家中暫住,「搵咗食環署同屋宇署又冇進展,搞到有家歸不得,真係欲哭無淚!」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今年三月接獲投訴,完成首兩階段調查後仍未能確定滲水源頭,合約顧問公司於五月前往上層單位浴室作蓄水測試,發現地台防水設施欠妥引起滲水,滲水辦已向涉事單位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減除滋擾。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建議業主拍攝滲水情況、保留搬屋及裝修單據等,以便循民事追討,「如果改建違反公契,業主仲可以要求屋宇署發禁制令,還原番間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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