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坷三母子旺角鬧市行乞慘事曝光後,被指冷血迫遷的房署知衰「補鑊」,准許她們繼續暫住。周婦表示,昨因感冒不適,未能接觸政府部門,今日會與社署及房署見面,要求社署將女兒歸還其監管,盡快上樓一家團聚。社署指一直有跟進周婦個案,並通知她可在其養父遺下公屋單位居住,直至獲「體恤安置」。
周婦稱,昨因病暫住友人家中,無返深水埗富昌邨養父陳南遺下的單身宿舍過夜,社署昨聯絡過她,查詢為何會偕子女行乞,周激動地說:「我同你申請嘅嘢又辦唔到。」她又稱,社署曾約她商量女兒監管問題,但因抱恙不能起行。她坦言,房署約她見面時,曾有人狡辯:「我都話只係書面通知,唔係一定要你搬。」周婦反問:「你封信措詞咁強硬,我唔驚㗎?」她指事件經過本報報道後,房署答應給她們住下去,但月租由她支付,現時她只剩兩千多元,生活捉襟見肘。
其姓馬(十四歲)兒子早前社署已歸還周看管,但十五歲女兒仍由社署作監管人,她稱,今日會向社署提出申請,要求女兒的監管權歸還給她,希望中秋節一家團圓。
社署稱與房署早有共識,並通知周女士,她們一家人可繼續在現時的單位居住,直至透過「體恤安置」獲配單位。至於福利方面,社署一直有跟進周女士個案,處理家庭的福利需要,周女士一家包括其養父均為綜援受助人,社署一直跟進其個案,其養父過世時,社署已向周發放一萬一千多元殮葬津貼。
房署則解釋,周女士自稱該名前租戶「養女」,但其身份屬公屋單位的非認可人士,故不可直接佔住該單位,否則對輪候冊上申請人極不公平,據悉社署已完成審批該家庭體恤安置的資格,並會向房署推薦該家庭編配合適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