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恐變骨灰龕

私營骨灰龕需求龐大,不少發展商趁政府落實規管前大肆興建圖利。元朗新圍村約八萬九千平方呎土地,過去兩年被發展商持有的多間公司以二千多萬元分批收購,計劃發展為私營骨灰龕場,提供六萬九千個龕位。不過,龕場範圍包括一幢二級歷史建築及多幢三級歷史建築,有團體及立法會議員憂慮,發展商在政府規管措施出爐前「趕尾班車」,加緊進行懷疑違規發展,又批評當局現行保育政策多漏洞,令歷史建築隨時面臨破壞威脅。

十一間公司自○八年初起積極收購新圍村土地,卅五個地段的收購成本為二千三百七十多萬元,佔村內兩成面積,預備發展成大型骨灰龕場。其中新圍村六十號的工程已動工,屋宇署指兩座現存建築物正在裝修及加建,已發出清拆令飭令拆除加建部分。規劃署則已發出警告信,提醒城規條例對違例發展的規限。

二級建築納入收購版圖

受影響村民昨召開申訴大會,指不少古屋均有五、六十年歷史,若清拆改建為骨灰龕將十分可惜,例如五十七號是全村最後一間嶺南風格的兩進大宅,丟空十餘年,是村內唯一一幢二級歷史建築,據知已納入發展商收購版圖。村內尚有六幢三級歷史建築及五幢建議評為三級歷史建築的大宅。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現行規劃及保育政策漏洞多多,擔心有更多歷史建築的業主會「先破壞、後發展」,屆時卻難以強迫業主將物業回復原貌。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則促請當局盡快將未規劃的鄉郊私地列入發展審批地圖以便規管,古物古蹟辦事處則要檢討文物保育政策,確保歷史建築不受破壞。

規劃署發言人表示,新圍村屬《牛潭尾分區計劃大綱圖》被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骨灰龕並不屬經常准許用途,而城巿規劃委員會亦未曾收到相關申請,署方會繼續監察,並轉介屋宇署及元朗地政處跟進。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若清拆令限期屆滿後違規加建部分仍未拆除,將採取進一步規管行動。

規劃署發展商各執一詞

不過,持有該十一間公司大部分權益的問博控股有限公司卻表示,據法律意見「神龕」屬大綱圖內「自然保育區」的經常准許用途,項目一直依法進行,部分屬鄉村式發展用途不會存放骨灰,如新圍村六十號將擺放佛像,會與屋宇署跟進清拆令,對於項目用地內涉及三級歷史建築物,在設計及工程方面會作出充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