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結婚被拒 變性人提覆核

【本報訊】高等法院今早將開庭審訊本港首宗由男子變性成為女子後,欲與另一名男子結婚遭婚姻登記處拒絕而提出司法覆核的案件,預計案件將審訊兩日,律政司嚴陣以待,已外聘英國倫敦的御用大狀率領本地律師應戰。

出生證明性別不能更改

一名本港男子早年在本港公立醫院進行變性手術,其身份證上的性別已改為女性,去年他向婚姻登記處申請與男友註冊結婚,但婚姻登記處指其出生證明書仍為男性,故拒絕兩人結婚。原來根據本港條例,出生證明書的資料不能更改,即使變了性,也不能將男轉女,或女轉男。

該名變性人其後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欲推翻婚姻登記處的決定,又指該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法庭亦已下令禁止披露當事人的身份,只能稱之為「W」,案件已排期於今早在高院原訟法庭開審。

據悉,代表婚姻登記處的律政司已聘請倫敦御用大律師Monica Carss-Frisk為代表,她將率領本地律師團應戰,而代表「W」的則為資深大律師戴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