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愛苑業主 拒承擔天橋維修

【本報訊】政府推出九招十二式規管發展商售樓時要向消費者作清晰交代,但被批評「管人不管自己」。房委會推售慈雲山慈愛苑居屋時,被指隱瞞業主須負責屋苑內公用行人天橋的維修保養費,有誤導之嫌。二百多名慈愛苑居民昨遊行至政府總部,指該行人天橋出現損壞,但房委會拒絕承擔逾七十四萬元的維修費,促請政府承擔費用。

售樓資料無列明責任

慈愛苑一至三期早於十三年前入伙,房委會本月中將再推售二百五十多個貨尾單位。慈愛苑依山而建,屋苑內有行人天橋、三條扶手電梯及升降機塔連接屋苑各處,全長約二百五十米。黃大仙區區議員陳曼琪指出,房委會當年的售樓資料,甚至即將推售的貨尾單位售樓資料,均無清楚列明屋苑內的行人天橋及升降機塔的維修責任誰屬,而大廈公契只列明,房委會只會負責扶手電梯等機械零件部分的七成管理及維修費,石屎結構維修責任則沒有列明。

近期屋苑的行人天橋上蓋石屎出現裂痕,但陳曼琪指房委會堅拒承擔七十多萬元維修費,並指費用須由屋苑業主負責,屋苑管理費或會因而增加。

二百多名慈愛苑居民昨由遮打花園遊行至政府總部,要求政府收回天橋的維修責任,並向業主支付多年來的天橋系統保險費、保安費及清潔費等共約九十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