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新聞自由不容扼殺

近期內地連續發生多宗因記者揭露社會、企業黑暗面而遭到報復打壓,甚至人身安全、自由受威脅的惡性事件。僅半個月內就有多宗:

七月中旬,《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報道浙江一上市公司內幕交易的醜聞,竟被當地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莫須有罪名全國通緝;七月二十七日,跟蹤報道紫金污染事件的兩家報社記者的妻兒,不約而同離奇被車撞傷,懷疑是有計劃的報復;七月二十八日,在南京化工廠爆炸現場,江蘇省電視台記者遭官員喝問:「哪個讓你直播的?」

還有,七月二十九日,浙江省電台記者到麗水市蘆埠村採訪違規建築,被村官率手下打傷;同日,不久前撰寫「深國商董事長遭二奶舉報掏空資產」報道的《華夏時報》記者,被人以「有進一步猛料」為由誘往商場重毆六拳。

眾所周知,新聞媒體乃是社會公器,歌頌光明揭露黑暗實屬本分,更何況國家憲法也明文規定新聞自由,以專政、暴力手段對付揭發負面新聞的記者,於情不合,於理不通,於法不容!鏡子照出臉上有污垢豈能怪鏡子?難道把鏡子打碎,臉上污垢就不存在嗎?

當今世界,人類已踏入訊息化時代,尤其互聯網無遠弗屆,任何人都無法隻手遮天。如果社會上還允許存在「以言入罪」、「因言致禍」現象,那便是不折不扣的「逆歷史潮流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