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早前提出,新增五個功能組別的參選資格,由只限現職民選區議員,放寬至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人士。這種爭,也是裝模作樣的爭,為了爭一下而爭,沒有很大的分別。
一般的傳統功能組別,通常是對選舉權嚴加限制,所謂政治特權,也就是指這個投票權。
但區議會那新增五席,在投票權方面,一下子由四百多人,放大到三百二十多萬人,仍然要叫功能組別,靠的就是還有在候選人身份以及提名權方面的限制。如果在這一方面再予放鬆,更容易被人質疑這是否功能組別,政府為免節外生枝,所以不肯在提名權和候選人身份方面再讓步,作出更改,讓非現任民選區議員參選。
對於民主黨而言,改與不改,也是無大分別,要是真的有一點分別,也是方便一點而已。
從選舉方法來看,這五個席位,一定是由政黨推知名度高的政治明星出選,民建聯如是,民主黨也如是。由何俊仁、單仲偕這等大老級人馬出選,要他們先取下區議會一席,也不為難。
其實,以前也有過知名度高的政治人物在區議會落選,但以前是以靜待動,在既有的區議會選區被偷襲。而現時可以以動制靜,有心出擊的大老級人馬,可以在全港四百多個區,左挑右選,揀一個最有利的選區出擊,要冒的風險也不是很大。所以要他們先選一個區議員,有點像是走過場一樣,不必太過認真。
當然,如果沒有這個要求,那些大老不必多選一次,把那個席位留予新人。而要選,他們是辛苦一點,但又可以撈多幾萬元薪津,當個雙料兼超級議員,也無不可!所以民主黨不會真的去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