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醜聞弊案連連之下,堅定了馬英九的肅貪決心,信誓旦旦表示要成立廉政署。
十多年來,台灣社會高度期待肅貪工作能有力度且果斷執行,學習香港的廉政公署是最有效的方法,東施效顰意在取得其精義,達到最好的效果。
馬英九表示廉政署設於法務部之下,質疑聲四起,疊床架屋能有成效嗎?甚至可能造成和法務部下的調查局搶功。現法務部內設有政風系統、調查系統,若再設一個功能類似的平行單位,如何與現有單位區隔?如果現有的各系統都沒用,再設一個機構也很難讓人有所期待,事緣官官相護、官商的牽連包庇黑暗,很難揮起司法大刀。因之廉政署能比照香港一般,拉高層級直接設在總統府之下,才能貫徹馬總統的肅貪意志。
香港廉政公署所以能如此成功,除了專屬行政長官之下,在英國統治下的法治基礎可拋棄中國傳統人情事故的羈絆。鐵面無私的廉政專員請喝咖啡,讓人聞風色變,司法之刀隨之而來,無可逃避遁形,香港能而台灣不能。
台灣的廉政署由於層級過低,難免會在上級的壓力下無法獨立行使職權,也因此會出現打蒼蠅不打老虎的現象,現台灣眾多肅貪單位猶不能遏止的貪污舞弊,難道多一個廉政署就能天下太平了嗎?
今日肅貪已是全民共同的企盼,政府推動肅貪就必須有決心,不是為平民憤而為,更不是為贏得年底選票的考量之計,改革決心應為社會的繁榮、人民的福祉為依歸。
廉政署甫倡設立就引發諸多非議,不看好這個層級不高的廉政署,更何況廉政署不能獨立行使職權,須由檢察官指揮,若瞻前顧後不能展現魄力,只有讓廉政署在各方的挾制下聊備一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