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七年「廟佳桑拿案」審訊期間,為助丈夫脫罪而偷錄警方證人對話的前女警吳惠冰,涉嫌把干擾過的錄音帶呈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及宣誓下作假證供兩項罪名。另外,兩名被她偷錄的警務人員,則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兩項罪名。雙方昨分兩案在東區法院提堂,案件將轉交區院審理,三人均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案件於八月六日再提堂。
兩名被控的警務人員分別為三十三歲警長楊家豪及三十五歲警員周熾朋。控罪指,他們在○七年六月一日,於楊仍在「廟佳桑拿案」中作證期間,在區院八樓的證人室內,一起討論楊已作的供詞,並研究往後作供的方式,結論要緊記其供詞中的虛假部分,以免再有混淆真假證供的情況出現。
五十四歲女被告吳惠冰,則被控於○七年五月七日至○八年一月十四日期間,作連串意圖妨害司法公正作為,即對四數碼錄音機及兩光碟的內容作剪輯、修改或干擾,並在「廟佳桑拿案」中,呈交該些受過干擾的錄音機及光碟呈堂,並作假證供指該些物品未受過干擾。
吳又被控在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即指她於○八年一月十一至十四日,在「廟佳桑拿案」中作假證供,訛稱是直至○七年十二月才將她曾在證人室內安排秘密錄音一事,告知關惠明律師行的法律文員姚木德。
案件編號:ESCC 3080、308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