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業廿二年的醫生關細榮被指替一名患上流感的女病人處方一款含類固醇的藥物,但並沒知會女病人,病人服藥後呼吸困難、胸口不適及頭暈眼花,向另一醫生求醫後始知服用過類固醇。醫務委員會昨日裁定關細榮專業行為失當,向他發警告信並刊憲。
女病人潘潔怡於○八年七月七日頭痛、流鼻水、咳嗽等,到關細榮屯門的診所求診。關診斷該女病人患上流感,為她處方兩日共七款藥物,當中一款含有類固醇,但關細榮並沒告知病人服用類固醇藥物,只稱是消炎消腫藥,服用後可能腸胃不適及有睡意,沒解釋藥物特性及副作用。
女病人當晚及翌日服藥後感到頭暈眼花、呼吸困難及胸口不適,遂立刻停藥,兩日後向另一醫生求診,始知服用的藥物含類固醇而向醫委會投訴。
關細榮一九八八年開始執業,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關承認沒有向該女病人提及藥物含類固醇,認為是專業名詞,且藥物只是短期服用。關細榮於事後亦有改善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並就事件向醫委會道歉。
醫委會指,關細榮有責任向病人指出處方類固醇,而非含糊說「消炎消腫藥」。醫生應解釋藥物特性,且類固醇可引起嚴重副作用,病人可選擇是否服用。醫委會認為關細榮嚴重專業行為失當,故向其發警告信並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