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推出的自願醫療保險計劃

五百億元啟動基金用作資助健康人士購買保險,如首數年不用交保費,或保費提供折扣優惠,但長期病患者則不受資助。

不同年齡人士每年繳交不同保費,如零至一歲交二千元、十至十四歲交八百元、三十歲交二千元、四十至五十歲交四千元、八十五歲交一萬三千元。

索償範圍包括入私家醫院做手術或治療,及其後覆診的費用,每項手術索償上限為五萬元,每年申索次數不限。

長期病患者設三年的索償等候期,首年不賠,次年賠四分一,第三年賠一半,到第四年才獲全數賠償。

長期病患者保費為正常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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