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多亂象 發牌慎防變壟斷

本港物業管理行業「無王管」問題存在已久,由於管理質素參差,以致經常收到業主投訴,早就備受詬病。一拖再拖之下,港府準備根據顧問公司建議,設立發牌制度監管物業管理從業員及公司,並成立類似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機構,負責發牌事宜,有關立法預計在三年內完成。當局承認,發牌制度可能會導致高達三成中小型管理公司面臨淘汰,物業管理費也可能會增加,這意味着小業主很可能「前門拒虎,後門進狼」。

目前,全港連同居屋在內,約有四萬多幢商住樓宇,大多數都已聘用物業管理公司,這還不包括已外判管理服務的公屋,可見物業管理是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服務之一,不但關乎千家萬戶的生活質素,而且影響社會和諧。然而,港府對物業管理一直採取「自行規管」的模式,置身事外,以致物業管理公司良莠不齊,爭拗不斷,投訴長期居高不下。消委會○八年收到涉及物業管理的投訴達九十一宗,去年全年四十五宗,今年首五個月同類投訴為二十五宗,較去年同期的十二宗上升逾一倍,顯示問題有惡化趨勢。

家家都有難唸的經。物業管理亂象多不勝數,由於當局愛理不理,小業主往往投訴無門,有冤難伸,大部分情況下只能選擇啞忍。管理不善尚屬其次,還有無良物業管理公司「突然倒閉」或「走數」,更令小業主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當中以香港仔添喜大廈物業管理公司的「破產」事件最為轟動。多年來民間及業界強烈呼籲當局加強監管,無奈當局以各種理由推諉責任,一直袖手旁觀。

千呼萬喚之下,當局終於覺今是而昨非,姍姍來遲地宣布打算引入發牌制度,會在今年第四季就此進行公眾諮詢,明年初有決定,但估計立法需時二至三年。當局又稱,消委會、業主會及七成業界均支持發牌制度,認為有助提升物業管理質素。早知如此,為何拖到現在呢!

只要有助規管物業管理公司,有助保護小業主的利益,設立發牌制度當然無可厚非。不過,一法立、一弊生,由於當局擬議成立的發牌機構將自負盈虧,這意味着物業管理公司需要繳交牌照費,儘管牌照費的數額尚未確定,但可以肯定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而增加的物業管理成本,最終將轉嫁到業主身上。更令人擔心的是,建立發牌制度後,估計有三成中小型物業管理公司將遭淘汰,不但會製造失業,亦容易加劇相關行業的壟斷現象,一旦市場缺少有效有序的競爭,其結果必然是管理費上漲,小業主將百上加斤。

令人不解的是,監管物業管理行業本來是當局的分內之責,為甚麼當局不主動承擔起有關責任,反而要疊床架屋,另外成立一間監管機構呢?這不是推卸責任又是甚麼?事實上,每當市民批評某個行業或部門「無王管」,港府為敷衍塞責,例必建議增設機構,譬如頻頻塌樹傷人,當局就成立樹木辦,增設二十多個職位;雷曼債券坑害投資者,當局又計劃設立金融申訴專員;醫療事故層出不窮,也有人建議設立醫療申訴專員。總之,當局每一次監管失職,非但無人被問責,反而成為增設衙門、加開官位的堂皇藉口,這一招已屢試不爽。

本港公營機構多如牛毛,大多是高薪厚祿的清閒衙門,現在當局又想故技重施,建議成立物業管理的監管機構,到頭來恐怕又是一個退休高官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