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殼刺傷誤用電灼治療

【本報訊】一名行醫逾三十年的西醫,錯誤以電灼治療被蝦殼刺傷拇指的女病人,不但無法移除傷口內的蝦殼,更令原本比芝麻還細的傷口,擴大至半個一毫硬幣般大。蝦殼最後由另一名醫生成功移除,但電灼遺留下來的傷口痛楚,折磨病人逾一年。女病人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西醫鄭健強,誤用電灼令她承受不必要的痛苦。醫委會認為鄭誤用電灼屬「高度不小心」,專業失德,除名三個月,但緩刑兩年,期間需進修。

拇指痛楚逾年

任職工程業的楊女士昨在紀律聆訊作供,鄭健強缺席聆訊,由律師代表。楊女士稱,○八年四月十八日向鄭求醫,求診前數日左手拇指被蝦鬚刺傷,留下細黑點。她說,鄭使用電灼治療後,傷口「爛咗」,大如半個一毫硬幣,鄭只用普通膠布貼着。她自行洗傷口時發現滲血水,十分痛楚,黑點並無散去。

楊女士同月廿二日向外科專科醫生梁浩照求診,梁先為她處理傷口感染及發炎,再於廿九日覆診時為她局部麻醉,用幼針取出蝦殼。楊女士指,拇指持續一年多仍感痛楚。

控方呈交由急症科醫生的專家報告指,電灼多應用於移除皮膚上的病毒疣,不適用於移除外物,否則可能灼傷病人,形成大傷口,影響康復。

鄭透過代表律師承認指控,包括無法找出蝦殼位置及誤用電灼治療,並對楊女士深表歉意,但否認無法找出蝦殼屬專業失德。

醫委會翻查資料顯示,鄭在八七年有失德前科,曾因違規宣傳被發警告信。但由於性質與今次無關,加上鄭已承認指控,判除名三個月獲緩刑兩年,期間需進修三十個學分,包括學習使用電灼和移除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