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先生涉用公帑行賄參賽

【本報訊】中國香港健美總會主席陳少文串謀亞運健美項目金牌得主陳潤韜,及另外兩名健美運動員,涉嫌行賄亞洲健美總會秘書長蔡保羅案,控方昨日開案呈辭透露,三名被指服禁藥而遭停賽的運動員,使用香港政府給他們的資助支付賄款,以換取陳少文及蔡保羅的協助,而得以參加○六年的多哈亞運會。

首被告陳少文(卅九歲)被控串謀行賄、串謀使人受賄、串謀詐騙及詐騙共五罪;次被告陳潤韜(四十三歲)則控一項串謀行賄罪。

控方案情指次被告、林文勝及黃廣燊於○五年參加亞洲男子健美大賽獲佳績後,在例行尿液測試中驗出有禁藥,新加坡籍的亞洲總會秘書長蔡保羅得悉後,指三人分別要罰停賽兩年至終身,香港總會亦要罰款共九千美元。三人從沒就驗尿結果提出上訴。

首被告稱繳罰款擺平

首被告被指後來透過香港總會教練何靈光,或親自向三人表示,能為他們「擺平事件」,若他們支付「罰款」作為買禮物予蔡,便能參加○六年亞運。三人其實十分清楚禁藥規例,根本不存在以罰款換取縮短甚至取消停賽期;但為了能參加亞運,接納首被告建議向蔡付款。三人最後均能代表香港參加亞運的健美賽事,次被告及林更分別贏得金牌及銅牌。

次被告及黃遂分別向蔡支付一萬美元及八千美元「罰款」,而林除付三千美元「罰款」外,更給蔡近廿萬港元。惟控方指所有「罰款」,都是從香港政府每年透過體育學院發給三人的資助中扣除;次被告在○五年至○九年間共得到一百五十八萬元資助、林在○六年至○九年間共得一百一十一萬元資助、黃則在○六年至○七年度獲三萬元資助。

亞洲健總無申報停賽

根據亞運主辦單位方面的證供,亞洲總會並無申報三人因禁藥問題正被停賽,若大會得知三人的情況根本不會讓他們參賽。但就連國際健美總會、甚至亞洲總會及香港總會的其他人士,均表示對三人被停賽並不知情。

另外,就首被告涉詐騙體院及康文署的罪行,控方案情則指他在○七年至○九年間,唆使正職是健身教練的林文勝,在申請政府資助時虛報是全職運動員以獲更多資助,兩年共約六十萬元。根據雙方協議,林將其中卅萬元分給香港總會作訓練費,但其實香港總會在○七年度已獲廿七萬元政府資助。廉署後來調查發現,首被告於○六年度提交款項支出的報告中,交予康文署的九張單據並非真確,其中七張是由他與兄弟合資的健美用品公司開出,但單上日期都是公司結業之後,其中六張更是用他家中電腦開出;而涉及另外兩張單據的公司,則否認開過該單。

案件編號:DCCC 930、144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