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過去十五年無間斷地被壹傳媒集團侵犯知識產權,壹傳媒雖多次就侵權行為向東方賠償或繳款法庭,金額累計已逾三十萬元,但死性不改及劣根難除,侵權行為一直未改,最新一宗發生於今年二月,壹傳媒旗下雜誌《忽然1周》擅用《東方日報》的新聞圖片,並已向東方賠償二萬元及支付一萬元律師費。東方雖多次向執法部門舉報被侵權,卻從未見採取任何起訴行動,變相助長日益猖獗的侵權行為。
《東方》於○九年一月卅一日,在娛樂版刊登一則標題為「名店掃新裝抗拒廣東話 趙薇普通話交流笑晒」的報道,圖文俱由東方記者採訪所得。但是在二○一○年二月廿六日出版的第七六一期《忽周》中,一篇題為「佗仔7個月 老公閂水喉 趙薇生完即復出」的報道中,竟然出現《東方》刊登在上述報道中的一幀新聞圖片。
擁有涉案圖片版權的東方報業集團旗下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在發現權益受到侵犯後,於三月二日透過律師向出版《忽周》的忽然1周有限公司發信,指出忽周在雜誌及網站上刊登涉案圖片,是侵犯東方的版權,更屬違反《版權條例》的刑事罪行。東方的代表律師要求忽周即時收回所有登載涉嫌侵權圖片的未賣出雜誌,將侵權圖片從其網站刪除,而且在《忽周》刊登聲明公開道歉,並簽署承諾書,保證不再侵犯東方權益,及向東方作出賠償。
忽周委託律師回覆指,涉案圖片是從互聯網得來,不知東方擁有版權,更聲言該圖片可在互聯網隨意下載,並非獨家圖片,以及沒有商業價值云云,但已向東方賠償二萬元及支付一萬元律師費。忽周又稱不會再刊登該圖片,但卻指只是個別事件,拒承諾以後不再侵犯東方之權益。
壹傳媒雖因侵權多次向東方賠錢,連同今年二月《忽周》的侵權事件,東方遭壹傳媒旗下刊物侵犯知識產權達四十八次,累計賠償已逾三十萬元。但壹傳媒仍不斷侵犯東方採訪的成果,情況更愈演愈烈。東方多年來雖曾多次向海關舉報知識產權被侵犯,但卻從未見海關展開起訴行動,惟有自行發出律師信追討版權被侵犯的損失,甚至是耗費巨款和人力入稟法院討回公道,但作為受害人的東方為維護合法權益、捍衞知識產權卻要付出數以百萬計的訴訟費,及難以計算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