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似乎是沒有反對,勢必執行。行政會議建議高級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一點六,中低級加百分之零點五六。表面上理據十足,是按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基礎制訂,實際上卻忘掉了政府與企業不同,按企業薪酬趨勢來定公務員薪酬制度和工資,背後的潛台詞是把政府變成企業。
政府不同企業,本不需對市場供求變化作出即時反應,就算是企業,也不應像以往珠三角的港商企業,拚命抑壓工資,不考慮企業長遠。不少競爭力強的企業都把人事政策、工資政策放在怎樣創造人力資本,超越短期商業周期。特區政府向企業看齊,只是向港商企業或金融投資投機企業看齊。
政府是超越商業周期,甚至要扭轉商業周期,但反周期的措施不應只是搞基建或胡亂派錢,而在香港這樣服務型的小型經濟,更應在社會資本、人力資本上投資,來創造超越周期的競爭力。這方面做法也不應只是在培訓教育方面放錢,更應在公務員投資方面向社會示範。一是公務員制度要完備,長期穩定,使知識可以積累,並外溢到社會,不受短期成本、利潤因素干擾。國際上德法日及英國歷史上都是典範,只是英國近年受到破壞。
二是公務員的薪酬應作為社會經濟穩定因素,高級公務員薪酬要低,以此挑選有志服務而不是單考慮錢的人才;中低級公務員工資要比市場高,穩定為社會的中流砥柱,也向企業示範施壓。殖民地時代高級比低級加薪幅度小,回歸後倒過來,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