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陳鴻德被指三年前於一間醫療中心內,替一名男病人打針時疑疏忽,導致病人右邊臀部一條神經線受傷。病人昨日入稟高院指稱事件令他行動不便,要求陳鴻德及該間醫療中心賠償損失,但未有表明金額。
入稟狀指原告曾超成(譯音),首被告陳鴻德、次被告是文傑明德管理有限公司在旺角經營的宏康醫務中心。原告○七年七月五日到醫務中心求診時,首被告當時在原告的右邊臀部打了一針,原告指他右邊臀部的一條神經線即時受傷,事後右腿的情況惡化,要到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其後更要坐輪椅和步行輔助器,並出現心理問題,一年後因不能返回工作崗位而要退休。
原告因此向兩名被告索償,原告一方昨日未能聯絡上,而陳鴻德醫生則在涉案的醫務中心應診,他透過護士傳話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回應。
案件編號:HCPI 29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