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展特刊現香煙廣告

本港九九年起已禁止展示煙草廣告,可是香港專業導遊總工會在今屆國際旅遊展派發的特刊,竟選用一張至少十一年前拍攝的維港陳年舊照作封面,細看更赫然發現相中有一個戶外大型香煙廣告牌,隨時令旅客誤會及混淆。工會解釋選用舊照是想展示香港變遷,承認選用有香煙廣告的照片有疏忽。控煙辦指將跟進事件。

導遊總工會昨日在旅遊展上派發的特刊,印上「香港國際2010年旅遊展特刊」字句,封面是一幀銅鑼灣避風塘相片,相中更可見灣仔、中環一帶,但離奇的是作為地標的中環國金大廈於相中離奇失蹤,右方更赫見一個大型戶外煙草廣告。

稱為展現香港變遷

該會主席余莉華昨回應,旅遊展特刊已第三年印製,今年約印五千本免費派發。她說籌備期間要求印刷商揀選能展示香港變化的舊照片作封面,對方提供了幾張照片,她最後選了這張,因維港近年變化很大,而避風塘在港有百多年歷史,代表香港獨特文化,希望讀者從中感受香港發展。對於封面上有不應該出現的香煙廣告,她承認有疏忽,「得三日預備,真係好趕,所以冇留意,日後會小心啲。」

控煙辦回覆指,由九九年起,《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展示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亦禁止任何人在印刷刊物中印刷、刊登或安排刊登煙草廣告。此規定適用於任何在香港印刷、刊印或分發的印刷文件。發言人指,就有刊物封面附有煙草廣告牌的事宜,控煙辦會作出跟進。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有關團體應知道本港已禁止刊登香煙廣告及標語,「無可能做得咁差」。香港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認為,場刊只派予少數參觀者,相信不會令旅客誤會。他又指議會仍在跟進永盛旅遊捲入強迫購物激死遊客事件,旅行社涉嫌違規,最遲須於下周四解釋,議會規條委員會將於下周末期間研究此個案。

昨頒最喜愛導遊獎

另外,導遊總工會昨頒發最喜愛香港導遊獎項,冠軍蔡月仙擔任兼職導遊近十年,本人亦是工會司庫。她說若帶團到未去過的地點,會預早「踩點」熟習環境,和背熟景點資料。對於有旅客被迫購物,她指涉及導遊操守,又稱每個行業都會「樹大有枯枝」。優異獎得主楊捷嚮說,強迫購物事件令旅客對導遊產生誤解,需要時間改變他們的負面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