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讚上進認真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黃永瑜(卅五歲)已獲得沉重教訓,事後並將有關他的報道剪下貼在電腦上,時刻警誡自己,其叔公亦願意接他到家同住。辯方又補充,被告有強烈的基督教背景,家人會帶他上處理情慾的課程。辯方指被告為人努力上進,取得學士學位,今年三月覓得新工,上司大讚他工作態度認真。
被告被控今年一月四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翔天廊一個女公廁內遊蕩,令兩名女子擔心自身安全。
被告昨應訊後由多名親友護送離開,期間一名女親友表現激動,不斷阻擋一名女記者採訪,混亂間有人報警求助,該女親友在警員到場前已離去。 案件編號:TWCC 16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