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學候任校長稱,由於不在香港,因此沒有參與一項政治敏感決定的投票。該項決定引發了學生聲討校政當局巨大回響,群眾蜂擁至校園,社會亦甚為關注。但傳媒對候任校長愛護有加,沒有追問到底,要求他明確表態:若他當時在場,究竟會怎樣投票?他是否認同他不在場時校方所作的決定?
在學生眼中乃大是大非、黑白分明的項目,候任校長有責任清晰表態,因他是學生榜樣,不能躲在學校須保持「政治中立」或「尊重校務委員會決定」等堂皇藉口背後。教化學生,對的就應說對,不對的就應說不對,絕不能做對與不對之間的「牆頭草」;或是對不欲談、錯亦不欲談的「鴕鳥」。要不然,教出來的學生都成「牆頭草」學士、「鴕鳥」博士,怎辦?斥資辦教育的納稅人,豈不是要群起要求「回水」!
候任校長應有站出來評論學生對錯的膽識,若認為他們不對,便直斥其非,並把理據解說得一清二楚,例如,已掌握鮮為人知的內情,可以證明事情並不是如學生想像一樣;或乾脆說有關決定如何符合大學的長遠利益,抑或有其他極具說服力的原因。
若然認為學生是對的,便應站在學生一邊,並向社會解說支持學生的原委。更須以候任校長的影響力,游說校政當局重新檢討決定。若最終自己的看法不獲校務委員會認同,便應作出判斷,究竟自己是否適合當該校校長。
總而言之,不論判斷孰是孰否,都應公開交代。大學校長位居要職,受社會重託,開誠布公,乃理所當然。
候任校長,你不會未上任便令市民失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