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傳媒報道指,該案應被告鄧飛申請,於上月廿五日在番禺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進行閉門審訊。據稱,庭上宣讀起訴書期間,鄧飛一直低頭哭泣,回答問題時聲音顫抖,到了指證現場照片及證物環節時,被告更一度情緒失控,痛哭不止,反覆說:「我對不起老婆!我對不起兒子!」他又對指控供認不諱,法院最終於本月三日作出一審判決。
按頭入浴缸致命
該案事發於今年三月十日晚上八時許,三十五歲被告即香港男子鄧飛在碧桂園的家中,因就讀小五的十一歲兒子鄧天威沒有完成功課並撒謊,被告一怒之下將兒子頭部按到浴缸水中體罰,隨後才發現對方已斷氣,他欲自殘了斷卻又不果,後遭警方破門入屋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