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一歲女文員在網上認識十五歲女童發展「斷背」情緣,涉嫌用手指插對方下體而被控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判刑時指被告並非性變態,純粹因好奇心而犯案,本案對她造成大打擊,輕判她接受十二個月感化令。
女被告鄧倩衡,案發時為文員,現無業,早前承認非禮罪,控罪指她於前年十二月三日在其天水圍住所內非禮事發時僅十五歲的女童X。案情指,X於○八年八月透過女同性戀者聊天室認識被告,二人成情侶,案發時被告帶X回家,在X同意下用手撫X私處,並以手指插入其陰道。其後X母檢查X手機時發現被告的短訊,追問X下得悉事件後報警。
案件編號:FLCC 11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