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葡京賭場貴賓房賭廳總經理楊振邦與男友人,串謀以本港銀行戶口清洗逾二億元的澳門外圍馬黑錢,二人早年已在澳門裁定受賭注罪成,刑滿出獄後,再被香港警方控以串謀洗黑錢罪,二人早前在區院控罪。法官昨判刑指,外圍馬活動會影響賽馬會的慈善活動收益,考慮楊是始作俑者,將他判囚兩年半及充公八千四百多萬元,若楊不支付,會額外判刑六年;同案另一被告植金輝,則囚一年八個月。
被告楊振邦(五十七歲)及植金輝(五十八歲),被控九八年至九九年間串謀他人處理二億多元可公訴罪行財產。同案另有兩名女被告楊的妻子及姨仔,早前則獲控方不予起訴。
法官指,外圍馬活動影響賽馬會之慈善收益,故並非如辯方求情所指案中無受害者。雖然案中不涉國際犯罪元素,但兩被告有計劃地利用港澳兩地洗黑錢,圖令警方難以追查。法官考慮二人曾在澳門服刑,且亦無資料顯示本案涉及的黑錢屬外圍馬之全部收益,故在判刑中已作酌量扣減。
案件編號:DCCC 43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