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打針時須「三核五對」

【本報訊】梁錦雪醫生替死者打針前,未有發現「長春新鹼」的標籤上已列明正確的注射途徑,協助她的護士亦起不到「把關提醒」作用。雖然威院臨床腫瘤科的醫生李英傑及莫樹錦,均認為無論醫生或護士,注射針藥前均要做好「三核五對」的工夫;但兩名登記護士吳純真及梁慧敏作供時,都顯示她們都依賴醫生自己核對。

認無留意施藥方法

吳純真在庭上雖承認她有責任要時刻核對病人名字、藥名、分量、施用方法等資料,但她卻在事發時,沒有留意施藥方法,對此她解釋:「之前大部分醫生都係自己對完就打針」,又指當時無指引規定,護士要與醫生互相核對所有藥物資料。

而梁慧敏亦指事發前的做法,是護士施藥固然要「三核五對」,但若是醫生自己施藥,則護士無責任要跟醫生確認藥物資料,護士要做的只是「睇吓藥名啱唔啱,同埋有無過期」。

惟李英傑醫生日前作供時,則指當時雖然無指引規定,但醫生一般會向護士讀出藥物資料,好讓護士協助核對;莫樹錦醫生亦指,時刻核對病人及藥物資料,根本就是醫生與護士間的普通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