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B餓死 體重輕過出世

同居情侶迎接新生命來臨,父親卻在女兒出生時加入失業大軍,一家依靠五千多元綜援過活。他們聲稱每月只能花四百元買奶粉,每到奶粉不足時,惟有把奶開稀些來應付,結果女嬰出生僅三個月,便慘被活活餓死,死時體重比出生時還輕,全身脂肪幾乎盡失。兩人昨日在高院承認誤殺女兒,他們聲稱曾求助社署卻不獲回應,但父親每月仍要花二、三百元買香煙。法官下令還押兩人待索閱背景及精神科等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八日判刑。

兩名男女被告分別為黃子聰(廿二歲)及張寶珊(卅一歲),昨日承認在去年六月廿六日,誤殺他們三個月大的女兒。至於另一項虐兒罪,則獲准擱置於法庭檔案不予檢控。案情透露,兩被告於二○○六年起同居,案發時與兩歲長子及去年三月七日出生的女兒同住天水圍俊宏軒。去年六月廿六日上午,男被告報警,聲稱女兒失去知覺。當救護員抵達其住所時,女嬰已無呼吸脈搏,送往屯門醫院後證實死亡。

五千綜援花三百元買煙

證供顯示,女嬰出生時體重二點八九公斤,健康良好,但去世時其體重卻僅餘二點六六七公斤,比出生時輕了二百多克,只及同齡嬰兒的平均體重不足一半。女嬰的皮下及裹住內臟的脂肪組織幾乎消失殆盡,除腦部外,心肝脾腎等器官的重量,均比同齡嬰兒輕三成九至七成二不等。法醫表示,若嬰兒體重不及平均的六成半,已足可致命,此女嬰只及平均四成多,在無疾病受傷的情況下,可斷定她是飢餓致死。

警方其後以涉嫌虐兒拘捕兩名被告,其中男被告聲稱,全家每月僅有四千元可用。他花二三百元買香煙,另外用四百元買奶粉,但每到月底女兒都不夠奶吃。他雖然知道對女兒健康不好,但亦惟有將奶開得稀些供她食用。他指女兒在死前半個月突然暴瘦,但不覺她有健康問題。他與女友原擬在月底獲發綜援後帶她看醫生,但女兒未等及便已去世。而女被告的說法亦相類,聲稱每月都要向親友借錢才夠過活。

辯方指求助社署無回應

案情指出,女被告由二○○一年起獲發綜援。社署曾向她表示,如有需要可向社署轄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求助,但女被告並無在女兒出生後要求「加碼」。至於男被告則原任職酒保,但在去年三月失業,之後並無申請綜援。

不過,兩名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昨日均在庭上表示,兩被告有向社署求助,但得到的回應是他們在社署的個案已經終結。法官回應指,如他們及時得到協助,女嬰的情況或可獲改善。據知本案男被告在○八年曾因掌摑女被告與前夫所生兒子而被捕,結果要自簽守行為,社署因此事曾為這家庭開設檔案。

對於被告的指稱,社署發言人回應指,由於案件尚未完結,不宜評論案情。但發言人稱,一般而言,虐兒個案若在一段時間的輔導及支援後獲改善及穩定,且有關家庭並無其他福利需要下,則社工可考慮結束個案,但若案主或情況有需要,社工亦可重開個案,或轉介合適的服務單位提供跟進服務。

案件編號:HCCC 4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