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勾錯線 處分未服眾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去年發表○八年周年報告,批評廉政公署人員在一宗違規「勾錯線」四日的個案中,對不同職級犯錯人員的處分「懸殊及不公平」,不過負責監察廉署整體工作方針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檢討個案後,卻認為廉署做法合法及合理,又指除非廉署的處分超越合法範圍,否則委員會不應在處分是否恰當上取代廉署意見。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去年八月十二日獨立檢討過該個案,委員會明白胡官的關注,但同時亦指出,就對個別人員的處分上「怎樣才算最恰當」,不同人士或持不同意見,又指廉署有就紀律處分設上訴機制,被處分者可引用機制上訴,委員會最後得出結論,一致認為廉署做法在合法範圍內,處分個案的處理亦合理得宜。

受害人無辜被竊聽四天

在該個案中,有廉署人員寫錯擬竊聽的設備號碼,令一名受害者無辜遭竊聽最少四日,廉署紀律處分四名涉事人員,但胡官去年十二月就該報告舉行公聽會,直指未能發現出錯的總主任「攪亂」嚴謹程序,但廉署對他及唯一發現出錯的高級主任施以相同警告,令人「寒心」及「有諉過下級開脫上級嘅感覺」。廉政專員湯顯明及後在立法會承認,廉署○八年未能在截聽上做到不違規,並為此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