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母修飾口供 子甩滾水淋母罪

【本報訊】失業多時壯漢因睡至日上三竿遭要工作的六旬母「哦兩句」後,涉到廚房盛滾水淋向母腹部再睡,母啞忍自行療傷至傷口發炎含膿,八日後始被女兒發現報警。被告事後被控意圖傷人罪,惟其母昨於區院作供時,卻維護被告,強調被告孝順,又指被告當時只因「未瞓醒」才不小心淋傷她。法官聽罷供詞後,教訓被告指其母冒險「修飾」口供全因「好錫你」,案件明顯「人人心裏有數」,終因證供不足,失業漢遂判無罪。

卅四歲被告施英發,原被控去年七月五日,在荃灣福來邨寓所惡意傷害六十八歲母親陳香嬌。

稱兒未瞓醒不小心涉案

陳昨供稱,與女兒、被告及孫兒同住上址,事發時見被告失業多時且睡至中午,而自己則「好命苦」要晚上任清潔工,在勞氣下不斷責罵被告。而被告被嘈醒後,眼紅紅地入廚房以水杯盛滾水,但被告因「未瞓醒」才不小心將水淋到她身上。同晚被告亦有問她是否燙傷,但她因趕返工未有求診。

陳續指事後只自行搽藥膏,終令傷口發炎含膿,至同月十三日被女兒發現始到醫院求診,發現其腹部及手臂分別有達一級及二級灼傷,於同月廿一日接受外科手術。

法官聽罷控方案情後,直指陳之口供薄弱且「有意無意」地修飾,法官坦言陳明顯疼錫被告,本案情況實在是人人心裏有數,故告誡被告要明白其母的苦心。 案件編號:DCCC 113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