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蓄意整蠱 難追究刑責

【本報訊】情困漢在碼頭留下「遺書」後返家睡覺,卻被途人誤以為跳海自殺,令拯救人員無端搜救十小時,徒費大量人力物力。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事件未至於涉及浪費警力等刑事罪行,因為案情中看不出事主有犯罪意圖,除非他留下書信等物件後,自行報警,刻意整蠱。不過,事主畢竟間接引致警方及消防出動大量人力物力搜救,浪費公帑,理應嚴詞譴責。

陸偉雄指出,從事件分析,案中男事主醉酒,又有感情問題,他留下「遺書」等物品的時候,不排除果真有自殺念頭,可能突然改變主意。

應向好心途人道歉

而男事主留下的物品,被好心人誤以為有人跳海自殺報警,警方及消防接獲這類報案,職責所在,不可以不出動搜索,事後雖證實並無其事,浪費在所難免,無法追討。但若有證據顯示事主是有意整蠱,令警員及消防員大費周章長時間搜索,則後果嚴重,可被控浪費警力,判處監禁。

陸偉雄謂,儘管今次事件並無刑事成分,但警方亦應對事主申斥告誡一番,因為大搜索是他間接造成,他亦應向好心報警的途人道歉。

警方資料顯示,去年上半年,濫用警方「九九九」緊急報案熱線情況甚為嚴重,平均有超過三千個來電屬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