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吸煙無王管

政府擬將禁煙範圍進一步擴展至一百二十八個露天公共交匯處,能否收預期效果仍需視乎部門執法。已於去年九月全面禁煙的公共屋邨,因房屋署疏於執法,令違例吸煙情況隨處可見,甚至連外判工人亦知法犯法,儼如無王管地帶。區議員與關注團體均指現行法例欠缺清晰指引,不少執法人員為免引起衝突而「隻眼開、隻眼閉」,令法例形同虛設。

公共屋邨自○六年實施吸煙管制以來,禁煙範圍亦不斷擴大,現時全港屋邨均設有吸煙區,惟禁煙範圍內仍有人違例吸煙。在彩虹邨的禁煙區內,不時可見煙民肆無忌憚地吸煙,即使對弈期間亦煙不離手,邨內各通道亦有不少煙民「邊行邊食」。記者巡查期間,更發現金碧樓外有穿着房署制服的外判工人叼着香煙搬運雜物,完全無視禁煙規定。

選擇性執法 官官相衞

同樣位於東九龍的黃大仙下邨亦出現知法犯法情況,伍先生便不時目睹房署外判承辦商辦公室外有職員與工人公然吸煙,花槽更加滿布煙蒂。伍曾經向管理公司反映,卻獲覆:「佢哋唔係居民,罰唔到佢」,令伍為之氣結,並怒斥「執法唔係一視同仁㗎咩?」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政府推行禁煙法例急就章,加上部門各自為政,成效存疑,「個個部門都官官相衞,外判公司職員又未必敢執法,咪隻眼開、隻眼閉囉!」王建議控煙辦職員定期巡查屋邨,以起互相監察及制衡之效。

法例漏洞 促檢討協調

黃大仙區議員何賢輝則狠斥房署執法虎頭蛇尾,「但連工人都食(煙)埋一份,到底有冇人管?」深水埗區議員覃德誠亦認為法例存有漏洞,促當局盡快檢討及協調部門執法,免法例形同虛設。

對於執法不力的指摘,房署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但承認工程合約規定,承建商職員及工人均不可於禁煙區內吸煙,該署將督促承建商遵守規則,一旦證實違規,會警告承建商及處分員工。另外,該署獲授權於直接管理屋邨內,向所有違例吸煙者發定額罰款通知書,截至今年二月,共向違例吸煙人士發出一百三十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按「屋邨管理扣分制」向一千六百名住戶扣分。

控煙辦公室發言人則稱,○九年全年共接獲十六宗有關元州邨、彩虹邨、葵芳邨及幸福邨的違例吸煙投訴,接獲本報轉介後,在三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期間,共向上述屋邨進行十七次突擊巡查,在其中一次行動中檢控一名違例吸煙人士。

■記者 吳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