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旅館投訴勁升逾倍

【本報訊】五.一長假期不少訪港旅客會入住酒店或賓館,但必須提防一些防火及衞生設施均不合格、質素欠佳的無牌旅館。民政事務總署指去年共有卅七宗涉及經營無牌旅館的個案遭定罪,較○八年增兩成多,今年首季亦已有十二宗個案定罪。

去年檢控40宗

本港旅館是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發牌及規管,當局數字顯示,去年接獲有關無牌旅館的投訴達四百六十宗,較前年二百一十六宗升一倍多;當局去年檢控四十宗無牌旅館個案,其中卅七宗成立,較○八年卅宗增加。至於今年首三個月,當局亦接獲一百宗投訴,十二宗檢控遭定罪。根據牌照紀錄,由○八年至今年三月底,法庭判罰違反《旅館業條例》的罰款由八百元至三萬元不等,其中兩名被告被判入獄兩個月。

當局提醒,根據《旅館業條例》,任何人士經營無牌旅館,一經定罪可判罰廿萬元及監禁兩年。執法方面,署方會在晚上、假期及前夕展開巡查行動,包括扮顧客「放蛇」搜集證據。宣傳方面,署方規定所有持牌賓館須在入口及房門貼上特定標誌,方便旅客識別。旅客亦可於網頁www.hadla.gov.hk查閱所有持牌旅館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