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定義 控煙辦覆核傳票

【本報訊】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一度因「室內」定義引起法律爭拗而暫緩對有關地點提出檢控,控煙辦昨日表示,在終院釐清《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室內定義,即總面積百分之五十被圍封的地方後,控煙辦恢復處理約一百五十宗因法律觀點而延遲發出傳票的個案。

控煙辦主管林文健昨在電台節目指,去年接獲約一萬五千宗有關室內違例吸煙的投訴,另自從定額罰款於去年九月實施至今年三月底,控煙辦共發出三千四百張傳票,而去年最後一季實施定額罰款後,控煙辦收到的違例吸煙投訴數字有所下降,反映新措施具有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