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三級罰則誤導司機

落馬洲去年發生導致六人死亡的酒後駕駛交通慘劇,喚起社會對醉駕問題的關注,港府事後建議修例補鑊,引入三級遞進式刑罰制度,酒精濃度愈高司機停牌期愈長。不過,有駕駛協會認為分級會令司機誤解酒後駕駛「有輕重之分」,以為飲少少酒駕車亦非大罪。工業傷亡權益會亦斥分級懲罰有「飲少啲罰少啲」的錯誤訊息,「完全未夠阻嚇」,建議再犯酒後駕駛者必須終身停牌。有立法會議員表明會提出修訂,引入終身停牌罰則。

有電台昨日邀請駕駛協會、職業司機代表及立法會議員討論醉駕三級制,三方都大表不滿。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同意加重刑罰的方向,但認為第三級再次定罪罰停牌最短五年,阻嚇仍未足夠,「飲到啤啤夫,行路都未必直,衰過一次,第二次又係咁」,建議再犯第三級刑罰應永久停牌,稍後會對相關草案正式提出修訂。

「潛在殺人兇手」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形容酒後駕駛是「潛在殺人兇手」,但憂慮三級制令人誤解,令「預咗超標」的不負責任司機,認為第一級罰則只是「最低消費,我輸得起」。他批評三級制是資源錯配,認為應將超標上限降低才夠阻嚇性。全港司機大聯盟主席葉偉志質疑港府「定啲例出嚟嚇你啲基層市民」,好似「飲咗打靶㗎」,令職業司機氣憤,批評新建議令人混淆。

多名市民亦致電電台支持加重醉駕罰則。的士司機李先生表示:「無論飲幾多酒,一飲就應該終身停牌」。黃先生亦認為酒後駕駛「仲慘過吸毒」,因為吸毒只是危害自己,酒後駕駛卻危害他人,應該終身停牌,又批評港府推動本港成為紅酒中心,變相鼓吹市民飲酒。

超標應停一兩年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批評新建議「完全未夠阻嚇」,認為根本不應提出分級刑罰,因會有錯誤訊息,對守法駕駛者不公平。他要求對酒後駕駛必須零容忍,一被驗出超標便應一視同仁,即時停牌一至兩年,若再犯則一律終身停牌,又認為若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即使初犯亦應以後都「冇得再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