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打輸官司點計數

香港民事訴訟費用如何計算,從華懋爭產案判決可略知一二,勝訴一方可向法庭申請由敗訴一方承擔法律費用。因此,敗訴一方除負擔自己法律費用外,更有可能須支付勝方部分或全部法律費用;而且,敗訴一方亦有可能須承擔勝方之外,例如律政司代表出庭協助的部分或全部費用。

敗訴一方須承擔多少勝方費用,法庭根據案情裁決。若法庭認為敗訴一方雖敗,但興訟有理,或者法庭認為糾紛弄致對簿公堂,勝敗雙方都須負上相等責任,敗訴一方便可能完全毋須支付勝方費用。

但法庭若認為敗訴一方屬惡意興訟,明知自己在說謊,卻企圖瞞騙法庭把謊話判定為事實;明知官司必敗,仍無理糾纏等,便有被判支付懲罰性訟費之虞,即幾近支付勝方及上述勝方之外的全部法律費用,甚至連訴訟進行期間的遺產管理費亦須全數支付。因為若敗訴一方尊重事實,根本訴訟便不會展開,所以須承擔這不必要訴訟的大部分開支。

即使敗訴一方被裁定支付勝方費用,法庭亦不是為勝方律師開了張銀碼不設限的支票。若敗訴一方不同意勝方律師索取的費用,最終須支付的數額便由法庭裁決。因為勝方打官司的花費須符合公平合理原則,例如,敗訴一方聘用四名律師,若勝方用了五名,敗訴一方便只須支付勝方四名律師費用,以確保勝方在訴訟過程中,縱然勝算在握,亦不會胡亂花費,轉嫁敗訴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