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原居民扮地主 涉呃村民

【本報訊】沙頭角新屋仔村一名原居民疑化身「大話王」,涉嫌指稱自己三兄弟是該村一塊價值八十五萬元、逾二千方呎土地之地主;六旬男村民不虞有詐,先後支付共八萬元訂金購買該地,惟稍後「真地主」現身方知受騙遂報警,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年紀大想買塊地種嘢

本案被告陳金棠(六十三歲),並無案底,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羅姓男事主(六十三歲)供稱,他是一間中學小賣部的負責人,遷往沙頭角新屋仔村約十年,但非原居民。他指去年「睇中」居所附近一塊地,因「年紀大想買塊地種嘢」。

去年十一月他透過一農莊莊主認識被告,閒談間被告聲稱該地屬於被告三兄弟所有,事主遂提出買地,被告答應並指該地市值逾卅萬元,着事主先付五萬元訂金及找量地官量地,又指可於三個月內辦理手續「交吉」。

事主年初獲莊主通知,該地原來超逾二千方呎,市值約八十五萬元,由於須付一成訂,事主要多付三萬。事主與被告聯絡時,被告卻解釋該筆三萬元是用作買祭品拜山,事主因此懷疑。稍後又有另一名陳姓男子現身自稱是該地地主,事主遂往大埔地政署查冊,始發現被告並非真地主遂報警,事主指至今仍未取回該筆八萬元。

辯方律師盤問事主時,則指該地屬於陳姓男子及祖堂,而身為原居民的被告當時亦表明該地屬祖堂,從未說過屬於被告三兄弟;事主否認。

案件編號:FLCC 36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