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菲婦認棄嬰還押候判

【本報訊】已育有四名子女的菲律賓籍婦人,去年八月持旅遊簽證來港後逾期留港,期間更在居住單位內誕下一子,她聲稱擔心無力撫養,遂把初生男嬰棄於住所升降機內,惟迅即被大廈保安員發現及報警。菲婦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忽略罪及一項逾期居留罪,法官將她收押至本月廿二日,以候其精神及心理報告始判刑。

卅三歲被告Tomad Eva Balabag,報稱家庭主婦,控罪指她在今年二月廿二日於葵涌大白田街豪華閣一號升降機內,疏忽照顧一名剛出生的男嬰;被告另被指在港逾期居留六個月。

案情指大廈保安員在案發凌晨二時許,在升降機內發現一名初生男嬰於是報警。警方其後將被告拘捕,同時發現她已在港逾期居留六個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四名子女,因擔心經濟不許可無力再照顧這名男嬰,才將他棄於該處。因男嬰被包裹妥當並在半小時後已被發現,相信仍很健康,被告已感後悔,暫仍未知男嬰會交還她照顧還是由其他人領養。

案件編號:TWCC 54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