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投資者買雷曼 警首控兩銀行職員

【本報訊】美國主要投資銀行之一雷曼兄弟○八年爆煲後,本港首次有銀行職員因銷售雷曼兄弟相關產品時涉嫌欺詐及誤導投資者,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檢控。據了解,兩名被控女銀行職員,其中一人受聘於中國銀行(香港),案件涉及金額合共達一千萬元,兩人現獲准保釋,以待本月十四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商罪科探員於上月廿七日首先拘捕兩名卅八歲及五十一歲中銀香港女職員,其後於廿九日再拘捕另一名四十七歲女子,為本港一間銀行的職員,經調查後,警方昨起訴其中兩人,包括卅八歲中銀香港女職員及其後被捕的四十七歲女子,指二人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一百零七條,各被控一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金錢罪名,兩宗案件涉及的金額合共一千零二十萬元。

中銀不願置評

對於上月廿九日被警方拘捕的另一名銀行女職員是否同屬中銀香港員工及有否員工涉案被控,中銀香港發言人表示不作評論,但指如果警方要求協助銀行會全力配合,並稱中銀香港在業務上一貫要求員工依法合規審慎行事。至於餘下的一名被捕的五十一歲中銀香港女職員,則須於下月初返回商罪科報到。

根據資料顯示,警方商罪科至今已接獲逾五千四百宗有關雷曼產品銷售的投訴,當中至少逾廿宗涉及偽冒簽名指控,其他則包括誤導或誘使銀行客戶購買結構性產品等。